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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全文实录|2018年池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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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环保
  • 发布机构: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 信息来源: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 组配分类:环保新闻发布会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生成日期:2018-06-11
  • 生效时间:2018-06-11
  • 废止时间:202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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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2018年池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6-11 00:00 信息来源: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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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池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池州市环境保护局举办2018年池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马卫中通报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记者采访;池州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姚飞发布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陈林通报池州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池州市新闻办负责人 洪 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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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长江池州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为契机,组织万名干部群众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役。

为了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我市环境状况,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今天下午,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事宜,向各位媒体进行通报。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皖江晚报、市场星报、安徽商报、池州日报、市广播电视台、池州新闻网、池州交通旅游台、池州政府网。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马卫中同志,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姚飞同志,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陈林同志,以及我们市环保局宣教中心范革飞同志。

今天发布会的议程共三项,一是发布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二是通报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三是通报池州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下面逐项进行,首先请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姚飞发布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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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飞:2017年,池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8%,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年度达标率100%,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城区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进行评价,2017年,池州市全年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2天,达到优、良的天数共249天,优良率68.8%,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和臭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7、35、89、6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相比NO2、PM10、PM2.5、O3均有不同程度上升,SO2、CO有所下降。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5.98,全年未出现酸雨。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2017年全市长江(池州段)、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黄湓河、九华河、白洋河、龙泉河、七星河共计9条河流和升金湖共18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Ⅱ~Ⅲ类,水质良好,达标率100%。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17年,民生水厂、江口水厂长江取水点、东至县龙江水厂长江取水点、青阳县牛桥水库、石台县秋浦河取水点、九华山天池和云山水库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标准,水质优良,全年月度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进行评价,2017年,池州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5分贝,质量等级二级(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7.1分贝,质量等级一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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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下面,请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马卫中同志通报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马卫中:我先通报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两降一升”。截止到5月3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24.3%;4月1日至5月31日,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分别下降32.7%和21.8%;空气优良率为78%,较2017年同期上升了28个百分点。其中,一季度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68.7微克/立方米,完成了季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1-4月,九华山风景区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石台县39微克/立方米,东至县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青阳县51微克/立方米,足彩胜负14场:、开发区、平天湖、江南产业集中区60微克/立方米,除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外,其他地区PM2.5浓度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1-4月份监测结果,尧渡河东流、秋浦河双丰、秋浦河入江口、长江五步沟、黄湓河张溪、青通河河口断面、升金湖中心点等七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达到考核要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截止6月4日,市大气办共交办问题553个,已完成整改416个,其中足彩胜负14场:51个,东至县32个,江南集中区4个,青阳县24个,石台县14个,市经济开发区10个,九华山风景区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市大气办共交办7批135个问题,前7批次已完成整改103个,未完成整改32个,整改率76%。其中,足彩胜负14场:整改率84% ;市经济开发区整改率63% ;江南产业集中区整改率78% ;平天湖风景区整改率100% ;东至县整改率36%;石台县整改率86%;青阳县整改率63% 。

三、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2018年一季度全市共需向省财政交污染赔付金共计250万元(4月份无赔付因子超标,秋浦河双丰、黄湓河张溪断面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100万元)。

四、水站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截止6月4日,足彩胜负14场:负责新建的五步沟、双丰、河口、入江口断面水站站房及采水设施全部建设完成。东至县负责新建的张溪、东流断面水站站房及采水管道铺设工程全部建成,目前正在安装采水装置,预计近期完成。  

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布设土壤国控点位71个,完成了点位核实工作。启动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了我市的三县一区(含市本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工作,部分县区规划已通过评审。安徽省环保厅已委托324地质队对我市的农用地土壤进行详查,目前正在取样。池州市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投入10个采样小组台班,其中表层土壤8个台班、深层土壤2个台班,野外质量检查2个台班。共采集表层土壤781件;采集有机样77件,采样单位野外现场检查158件,检查比例20.2%

六、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市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印发了《足彩胜负14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共梳理交办了279个突出环境问题,截至5月7日已完成整改186个。其中,足彩胜负14场:109个问题完成整改83个,东至县36个问题完成整改12个,青阳县35个问题完成整改23个,开发区30个问题完成整改17个,石台县24个完成17个,集中区9个完成5个、九华山9个完成4个,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平天湖风景区相关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我市下发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池州市)整改任务书》,涉及到我市共计52个问题,截至5月3日,已完成33个问题整改。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完成9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完成8个、突出环境问题16个。

马卫中:下面,我从五个方面通报2018年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普查工作前期准备

根据国家与省相关要求,我市成立了市县两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共43人,人员数量配备均符合上级要求;集中办公场所均已落实,面积共286平方米,采购了相应的办公设施,环保专网都已联通;2018年全市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为701.42万元,已累积到账650.13万元。

二、污染源普查清查

目前,我市已完成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完成29家生活源锅炉清查与入河排污口枯水期的监测工作,上报了工业企业名录库、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清查初筛汇总表,初筛后我市工业企业共753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2家,入河排污口54处。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工业企业与生活源等清查工作。

三、 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

目前全市已完成“两员”选聘工作,其中普查指导员为59人,普查员为155人。

四、普查工作督办与调度

我市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对县(区)、管委会同步建立“双周调度制”,市本级建立“单周例会”制度,在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专门进行了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分别是4月3日、5月9日),4月28日对县(区)、管委会进行了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5月4日还向分管副市长做了一次书面专题报告。

五、宣传与培训

1.宣传方面

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开通了污染源普查专栏,建立了全市普查工作QQ群、微信群;除了以上常规动作以外,我们还统一印制了10950份《致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公开信》,我们将在清查与入户登记调查过程中,给每个污染源普查对象一份公开信,做到精准宣传;我们还借鉴当前新媒体的常用宣传手段,制作了公开信的微信宣传片,形象生动展示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借助工作群与朋友圈群发与转发,第一时间大范围地密集传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进一步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也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江南产业集中区与石台县在城市道路公交站牌广告栏宣传污染源普查相关内容;东至县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污染源普查字幕,足彩胜负14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平天湖风景区与经开区都在各级政府办公大楼等场所悬挂污染源普查横幅并在相应电子显示屏进行污染源普查宣传。

2.培训方面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市普查办先后5次抽调污普技术骨干参加省普查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全市在2月28日与5月7日举办了两次业务培训。全市计划组织两到三期普查员培训,5月30日在足彩胜负14场:举办了第一期普查员培训,6月1日全市组织了第二期普查员培训,本周计划在东至县组织第三期普查员培训。

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加强普查工作调度,计划在6月底完成清查工作,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完成手持终端的采购,在8月至11月份将组织入户登记调查。

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与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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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下面,请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陈林通报池州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陈林:近年来,池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强化水治理、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以河流型水源地为主,现有2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一)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池州供水有限公司民生水厂、江口水厂)。两水厂均为河流型水源地,取水量分别为8.5万吨/日和30万吨/日。

(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东至县龙江供水有限公司、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一水厂、青阳县牛桥水库)。东至县龙江供水有限公司、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一水厂均为河流型水源地,青阳县牛桥水库为湖库型水源地,取水量分别为4万吨/日、0.8万吨/日和4万吨/日。

我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设立界标标志、开展了水质监测并公示,确定保护区边界和保护职责,制定了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法规制度、人员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

二、水源地保护措施

一是出台了《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销号管理制度(试行)》,建立较完善的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对水源地日常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管理及其考核工作做了明确规定,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是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承继《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

近十年来,池州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依据《安徽省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2014-2017年、《池州市环境质量公报》)

三、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整改。

近年来,我市严格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通过市级检查,发现东至、石台、青阳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4个,截止目前,2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中:

一是东至县龙江供水有限公司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游60米处有一渡船码头,东至县政府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期,于2017年9月份依法拆除了渡船码头(南岸),已完成整改;

二是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一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有一家砂场(维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关停但未拆除,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石台县政府责令水源地内采砂场停止生产经营,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期,于2017年底前完成了设备拆除和现场清理工作,彻底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

三是青阳县牛桥水库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后,未进行技术划分。目前正在按新的饮用水水源地技术规范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技术划分报告(整改中)。

四是石台县按县政府规划将启用二水厂,将现有的一水厂取水口取消,但二水厂取水口未划分保护区。目前正按新的饮用水水源地技术规范要求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技术划分报告(整改中)。

(二)督查整改

2018年5月19日,生态环境部进驻安徽省池州市,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严格按照督查工作要求,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做到了查实每个问题点、不漏一个风险源。共发现存在存在6个环境问题:

一是民生水厂水源地界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 标注政府设立日期且饮用水保护区范围示意图未能显示保护区范围。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标注政府设立日期且饮用水保护区范围示意图应明确显示保护区范围(该问题已于5月27日整改完成)。

二是江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江心取水口河道外侧一百五十米内按照水源地技术规划禁止航行,该取水口仅在取水口处设置航标警示船,运输航船在取水口一百五十米范围内航行紧贴取水口航行。督查组要求江口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照水源地技术规范设置警示,严禁在一级饮用水水源地内行驶船只(该问题已于5月29日整改完成)。

三是龙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有长江海事香口港救助基地。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协调将长江海事香口港救助基地迁出一级保护区范围。(东至县政府已与长江芜湖航道处协调搬迁事宜)。

四是东至县龙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有货运码头,现已废弃停运,尚未拆除搬迁。督查组要求尽快拆除搬迁龙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货运码头(计划2019年12月完成)。

五是青阳县牛桥水库原有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迁移至上游约2500米处,原取水口已封闭停止使用。原有划定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已经不合规,新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未划定。督查组要求尽快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重新划定青阳县牛桥水库一二级保护区范围(计划于2018年12月30完成)。

六是石台县水厂一厂取水口建设时间早,现已不符合饮用水水源区划分技术规范,该水厂新建二水厂取水口建在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600米处已试运行,新建二水厂取水口一二保护区级未划定。督察要求:尽快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石台县水厂二水厂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同时取缔原有一水厂取水口。(石台县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完成)

对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我市即时交办,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我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洪峰:各位媒体朋友,刚才,市环保局马局长、市环境监测站姚站长、市环保局陈科长分别向大家通报了2018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和池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以及池州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如果大家对上述内容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在会后向市环保局及环境监测站进一步咨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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