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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池州市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试行货币化安置等办法,全市共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41673套,其中,2011年开工4885套,2012年开工2694套,2013年开工6097套,2014年开工18797套,2015年开工9200套;竣工21029套,其中,2011年4847套,2012年2856套,2013年3468套,2014年8204套,2015年1654套;累计安置18917套(含货币化安置1819套);跨年度在建20544套,很好的发挥了民生工程积极效应。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2012年,编制了《池州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明确了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目标内容;2015年在此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棚户区改造2015-2017三年计划,加强规划引领作用。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足彩胜负14场: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房屋征收预征收制度;2015年出台《池州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大力筹措资金。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收储土地变现,引导货币化安置,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建立主城区棚改融资项目议事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住建委牵头召集,每周召开一次主城区融资项目棚改议事协调会议,对未使用贷款额度的项目逐项调度,及时解决棚改项目建设和融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全市贷款额度调剂使用制度,积极与省开行、省建投公司做好对接协调,加快推进棚改贷款提款用款进度。
三是创新推进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发企业建设,全社会参与”运作机制,实现对棚户区的改造。推行“会办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议均多次研究住房保障问题,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坚持“督办制”,实行“每周一快报、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进度滞后地区约谈问责机制以及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开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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