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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永国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汪国斌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包贵彬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巩加强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秀丽同志任区招商局副局长,免去其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柯奇同志任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
许国胜同志任区水产局副局长;
宋中锋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
钱胜宏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
李立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巩卫群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局长职务;
方四龙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职务;
孔良武同志任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科员;
黄杰同志任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章丽同志任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办公室(财政局)主任(局长)职务;
免去胡孔华同志的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张华同志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田义同志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盛锦如同志的秋浦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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