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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972/202304-00002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足彩胜负14场: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2023年度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7
废止日期:
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2023年度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23-04-17 10:29 来源:足彩胜负14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安排及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31日至322日,对全区两项暖民心行动-老年助餐服务和安心托幼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时间范围是2022年度(含2021年度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延伸。审计涉及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四家区直主管单位。延伸审计调查了4家民办托育机构、4所公办幼儿园和6家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区直有关单位和相关从业机构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由区卫健委和区教体局按照幼儿年龄段分别组织实施,其中0-3岁婴幼儿由区卫健委负责实施,3岁以上幼儿由区教体局负责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二、审计情况

(一)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2022年度,上级下达我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任务88个,实际完成建设任务107个,其中老年食堂(助餐点)8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9个。对新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区级统筹资金分别给予不低于 10 万元、3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扩建的按照新建标准的 60%进行补助,对实际建设费用未达到补助标准的据实全额补助,依托餐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按照实际新增建设投入的 5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 10 万元、3 万元。

2022年度,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老年助餐服务资金754.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50万元、省级资金434.67万元、市级资金242.40万元、区本级资金11.47万元。

2022年度,区民政局累计拨付老年助餐服务资金511.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50万元、省级资金434.67万元、区本级资金11.47万元,市级资金242.40万元尚未拨付使用。

(二)安心托幼行动

1.0-3岁婴幼儿安心托幼行动

2022年足彩胜负14场:幼儿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新增托育机构7家,扩建托育机构4家,新增托位数620个,完成省级民生实事新增托位任务数的140.91%,完成省市总任务的101.64%

截止2022年底,全区0-3岁总托位数1474个,其中2022年度新增托位数620个,千人口托位数2.4个。全区独立托育机构数18个,其中普惠性托育机构数13个。

2022年度,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区卫健部门安心托幼行动专项资金80.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8.6万元,区级资金61.5万元。

截至审计日,资金实际拨付使用48.96万元,全部为区级资金。市级资金18.6万元尚未拨付使用。

2.3岁以上幼儿安心托幼行动

2022年度,上级下达区教体局新增公办园学位数任务270个,实际新增公办园学位数36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33%

截止2022年底,全区幼儿园数量110个,在园幼儿数1760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数量49个,在园幼儿数7351人),幼儿园学位数18270个。全区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共56所,在园幼儿数9302人。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的幼儿园73所,享受延时服务的幼儿数9417人,有6所幼儿园开设了2-3岁托班托育服务。

2022年度,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区教体部门安心托幼专项资金1478.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8.30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区级资金765.05万元。

截至审计日,资金已拨付1433.35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尚未拨付使用。

2022623日,区财政局以《足彩胜负14场:下达 2022 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通知》(财债〔20224号文件)安排足彩胜负14场:教育系统2022 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4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足彩胜负14场:乡村振兴项目-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项目建设;2000万元用于足彩胜负14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

截至审计日,实际拨付使用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其中祥云路幼儿园采购项目资金483.40万元,滨江幼儿园工程项目资金1458.60万元,江口中心幼儿园项目工程设计资金58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能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了两项暖民心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区民政局能结合村级养老老年服务站建设统筹开展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拨付运营补助。区卫健委严格执行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对工作成效较好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给予了奖励。区教体局利用专项债资金和上级安排的安心托幼专项资金牵头建成了祥云路幼儿园,并正式投入使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部分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运营效果不明显,支出手续不完善、附件不齐全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

1.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一是由于疫情原因,出门就餐老年人数极少,导致由市级财政安排的242.40万元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使用。不符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足彩胜负14场:下达足彩胜负14场:老年助餐服务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池民办[2022]182号文件)、《足彩胜负14场:下达足彩胜负14场:老年助餐服务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池民办[2022]182号文件)中“三、请足彩胜负14场:按照规定及时审核、做好资金配套和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的规定。

二是2022年度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市慈善协会定向捐助给区民政局用于老年助餐点项目经费5万元。截至审计日,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民政局结合今年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统筹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市级专项资金和慈善捐款按指定用途使用,早日发挥资金效益。

2.安心托幼行动

1)一是根据区卫健委提供的资料反映:2023227日,市财政局以《足彩胜负14场:下达安心托幼行动2022年度补助资金》(池财社〔202353号文件),下达我区普惠托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区卫健委于202337日向区财政局提交了《足彩胜负14场:安心托幼行动2022年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贵卫健办〔202325号文件)。

截止审计日,资金尚未拨付使用。不符合市财政局《足彩胜负14场:下达2022安心托幼行动2022年度补助资金的通知》(池财社[2023]53号文件)中“二、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安心托幼行动落地落实”的规定。

二是市级专项资金18.6万元尚未拨付使用。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卫健委根据我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实际状况,统筹使用安心托幼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防止资金沉淀。

22022126日,安徽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以《足彩胜负14场:提前下达 2022 年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145号)下达足彩胜负14场:2022 年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45万元,用于支持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因上级资金指标文件下达较迟,导致截至审计日,省级奖补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教体局商区财政局统筹使用安心托幼行动省级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弥补有关幼儿园生均经费和开展延时服务补助,确保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效果不明显

2022年度我区已建成的88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有40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年度用餐人次少于50人次。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民政部门上报区政府和市直主管部门,对运营效果不明显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进行局部调整、优化整合,确保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正常运营,提升运营效果。

(三)支出手续不完善,部分附件不齐全

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池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认定表》和《池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助申请表》表中仅有镇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字和盖章,缺少区民政局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另审计查阅镇街提供的老年食堂(助餐点)申请运营补助资料发现,池阳街道申请补助资金包含1万元的审计费,但提供的申请资料中未见审计合同及相关资料,墩上街道缺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验收报告,里山街道、牌楼镇均缺少《池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补助申请表》。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二节第三十条“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民政局完善签字手续,对镇街上报资料要严格审核把关,有关镇街对缺少的材料要及时补缺补差,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手续的完备性。

(四)幼儿园班级存在超班额现象

根据区教体局提供的资料和查询学籍系统反映:全区共有幼儿班级573个,超标准班级357个,超标准班级幼儿4501人。其中,大班超标准班级135个,超标准班级幼儿1887人;中班超标准班级111个,超标准班级幼儿1327人;小班超标准班级111个,超标准班级幼儿1287人。不符合《幼儿园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第十一条“……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全区公、民办幼儿园逐步消化班级人数超额问题。在今年秋季学期引进新生设置班级人数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混合班不超过30人。

(五)延伸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墩上街道塔山老年食堂、低岭老年食堂因相关手续不齐全,未能及时报账,导致运营补助尚未到账。

2.涓桥中心幼儿园卫生间未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专用卫生设备。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墩上街道办事处督促塔山村、低岭村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报账,确保运营补助及时到账。涓桥中心幼儿园应及时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卫生间进行改造,配备专用卫生设备。

四、审计建议

建议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定期研究解决老年助餐服务和安心托幼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区财政局商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资金拨付使用,防止资金闲置和沉淀,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