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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23Q/202304-00010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足彩胜负14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区教体局】2023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4
废止日期:
【区教体局】2023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3-04-14 14:42 来源:足彩胜负14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足彩胜负14场:教体局4月14日上午召开2023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区委教体工委委员、区教体局副局长疏东青、区教体局教育科负责人刘登旺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区政府新闻办主任杜保国主持。

一、区委教体工委委员、区教体局副局长疏东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各位校长,大家上午好!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五个方面的内容:

1.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区教体局2022年下半年就开始谋划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改革工作。2023年1月7日,召开城区学校校长参加的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征求意见会。2023年3月25日,再次召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征求意见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两代表一委员”、有关市(区)直单位领导、城区街道分管教育领导、法律界人士、家长代表。期间,区教体局多次组织调研、座谈,先后征求意见和建议40余条。2023年3月20日,《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前期的扎实工作,为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的出台打下了基础。

2.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认真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阳光招生。

二是统筹实施原则。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组,统筹小学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审核录取、均衡分班等工作。

三是基本均衡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下达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校额、班额,坚持均衡分班。

四是群众满意原则。加快推进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与往年主要不同之处

(1)网上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家长通过“皖事通”APP或手机微信扫二维码登录“招生平台”报名登记。共享房产、户籍等数据信息,实现网上审核录取。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平台”招生。

(2)公布计划。随招生方案下达所有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经区教体局备案同意后录取。

(3)精简材料。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作为“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时,报名材料大幅精简,主要是经商的《营业执照》或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时无须提供租房证明材料。

(4)摇号录取。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录取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主要按照“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和“报名人数大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的方式录取。

(5)学位限制。实行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即:自2023年5月31日起,同一套房产,6年内只能享有招生片区内小学(或城区小学)1个有效学位,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

4.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办法等主要内容。为便于家长准确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报名操作,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分别制定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非片区居民子女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招生流程、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此外,在招生方案里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招生平台”二维码。

5.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2年城区初中一年级实行网上招生,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今年我们对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进行优化,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平台”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占用招生计划,非片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限报2所学校,删除非片区居民子女“更改报名学校”和“随机派位”流程。

二、区教体局教育科负责人刘登旺:

各位朋友,大家好!下面由我解读《2023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1.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及民办学校都在5月10日至5月20日报名,家长通过“皖事通”APP或手机微信扫二维码登录“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都在“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平台”的二维码已随招生方案发布,“招生平台”将于5月9日开放。请广大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需要提醒的是,片区内居民子女只能报1所学校,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必须报2所学校(分别是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和第二志愿报名学校),城关小学、百荷小学、月亮湖小学不接收非片区居民子女入学,城关小学、百荷小学不接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2.网上报名怎么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需要注意什么?

答:家长登录“招生平台”,点击“小学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次选择“公办学校报名或民办学校报名”—“片区内或非片区内”—“报名类别”—“报名学校”,填报报名信息并拍照上传所需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报名”即可完成报名操作。如果家长不会在手机上报名操作的,可以请亲属和他人帮助,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的监护关系。片区内居民子女以房产报名的,必须能证明独立产权人(主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含适龄儿童本人)。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3.网上报名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能修改吗?

答:能在5月10日至5月20日、7月10日至7月14日修改。家长登录“招生平台”,点击“进度查询”,查询到学生信息后,点击“修改资料”按钮可以修改信息和材料(修改时须通过报名手机号进行验证)。

需要提醒的是,7月10日至7月14日,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修改时,不能变更报名学校。

4.今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吗?

答:实行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即:自2023年5月31日起,同一套房产,6年内只能享有招生片区内小学(或城区小学)1个有效学位,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

5.城区小学报名是依据房产,还是依据户籍?

答:片区内居民子女主要以各学校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为入学依据,户籍不是入学依据。

6.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能作为适龄儿童报名的依据吗?

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才能作为“片区居民子女”登记入学依据,即:一是适龄儿童户口在城区;二是适龄儿童出生登记至今与父亲(母亲)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三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房产且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三代同住至今。不能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建议按“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

7.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能报名城区公办小学吗?需要提供哪些报名材料?

答: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可作为“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参加城区公办小学的报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经商的(不少于3个月),报名材料主要是《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务工的(不少于3个月),报名材料主要是与企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务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务工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需要提醒的是,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无须提供租房证明材料。

8.非片区居民子女怎么录取?

答: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录取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主要按照“剩余招生计划数内直接录取”和“超剩余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的方式,分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录取、第二志愿报名学校录取两个录取阶段。第一志愿优先参与录取。同一志愿中,按照“‘三代同住’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三代同住’房产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回原籍就读,或由区教体局视情况统筹安排到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定点学校(齐山小学)就读。

9.如何查询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

答: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点击“进度查询”查询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审核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8日至7月9日、7月22日至7月23日。录取结果查询时间:片区内居民子女为7月8日至7月9日、7月22日至7月23日;非片区内居民子女为7月29日至7月30日、8月4日至8月5日。

10.民办学校怎么招生?

答:民办学校面向全区自主、同步网上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当报名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规定直接录取;当报名的人数大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符合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入学条件的,继续参加“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线上审核”和“招生录取”。

需要提醒的是,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再次通过“招生平台”自主招生,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登记学籍。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