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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23Q/202204-0004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足彩胜负14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2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2
2022年足彩胜负14场: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2 09:29 来源:足彩胜负14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不断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地做好2022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三优池州”“五新贵池”建设,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认真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子女上学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统筹实施原则。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组,全面负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城区学校须在统一领导下认真细致地做好入学报名、审核录取、均衡分班等工作,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完成今年初中新生招生工作任务。

(三)基本均衡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下达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占用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校额、班额,坚持均衡分班,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三、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

计划

序号

招生学校

招生

计划

1

市第二中学

450

5

市第十二中学

300

2

市第三中学

350

6

市第十六中学

750

3

市第十中学

800

7

滨湖实验学校

(市第十中学教育联盟学校)

300

4

市第十一中学

800

8

月亮湖初级中学

300

四、招生范围

市第二中学:湖心、烟柳园、月亮湖、南湖、南馨园、静安社区;齐山小学毕业生。

市第三中学:池口、城北、清风、沿江社区。

市第十中学:汇景、东湖路、府学、百荷社区;森桥印象、朝阳花园、水云涧、志城江山郡、徽商四季花城、清溪家园、广联翠屿花园小区;朝阳小学毕业生(具有该校学籍且在该校就读3年及以上)。

市第十一中学:翠百、翠微、九华、孝肃社区。

市第十二中学:青通路及南向延伸段以东—陵阳大道及齐山大道以南—青莲路以西—宁安高铁以北(其中:月亮湾、碧桂园、海棠湾、绿洲桂花城、兴惠公寓、绣春山庄小区可以选择月亮湖初中);齐山花园小区、齐山新村小区、白沙小区、清溪雅筑、穗佳苑小区;里山街道、梅街镇原桃坡乡。

市第十六中学:秋江、杏花村、城西、秀山、古舜、杜坞、长岗、孔井、十里社区。

滨湖实验学校:江口街道、清溪街道顺利社区、池州经开区(除市第十中学片区)、池州高新区、教育园区(包括江口中心学校、平天湖小学、滨湖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月亮湖初中:绣春河以南—齐山大道以西—太平路以北—长江南路以东;太平路以南—临湖路以西—长江南路以东北(其中:月亮湾、碧桂园、海棠湾、绿洲桂花城、兴惠公寓、绣春山庄小区可以选择市第十二中学)。

民办学校面向全区同步、自主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五、招生对象

(一)片区内居民子女

片区内居民子女以各学校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或户籍为入学依据。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独立产权或属于主产权人(按份共有的最大份额产权人)共有产权的住宅房产的,可以在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住宅已入住尚未取得住宅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房产证上明确购买的公寓为“住宅式公寓”,其房产可视为“住宅房产”。

2.适龄儿童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的,可以在户籍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从2022年起,今后每年城区初中招生以户籍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的迁入时间均须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

3.城区正在拆迁、尚未安置的拆迁户居民子女,可以以原居住地或现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必须提供原居住地证明(如征收协议书)、现住地证明、搬迁证等相关材料。

4.保障房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可以在保障房所在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证明和保障房证明材料。

5.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整户非贵池户籍,持有效的城区“居住证”,且城区无住宅房产,可以在“居住证”载明地址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6.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足彩胜负14场: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池政〔2017〕78号)规定,在有效期内购房,持有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首次登记为产权人),并已办理购房人子女户口迁入手续的,到迁入后户籍地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

7.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服务型公寓”或“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属城区唯一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依据“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入学,必须提供其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水、电缴费凭证等)。

实行招生片区内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即:自2022年5月31日起,同一套房产,3年内只能享有招生片区内初中1个有效学位,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

(二)非片区内居民子女

1.无城区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住宅房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住宅房产、城区户籍迁入时间晚于2022年5月31日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指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

六、招生办法

在招生计划内采取“先报名登记再分批录取”“自主选择与摇号录取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和步骤如下。

(一)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1)

1.报名登记:202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每名学生限报1所学校)。

原则上,滨湖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平天湖小学毕业生和江口中心学校毕业生按滨湖实验学校初中部的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

2.线上审核:2022年6月1日至7月20日

3.招生录取:2022年7月1日至8月17日

线上审核通过的同步录取。因报名上传虚假信息、材料导致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电脑随机派位。

(二)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2)

1.报名登记:202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的户籍证明、无房证明等有关材料(每名学生限报1所学校)。

2.线上审核:2022年6月1日至7月20日

3.更改报名学校:2022年7月23日至7月24日

区教体局于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学校片区内居民子女录取后的剩余招生计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在7月23日至7月24日登录“招生平台”修改报名学校。

4.招生录取:2022年8月1日至8月17日

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按照“剩余招生计划数内直接录取”和“超剩余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的方式,分第一轮录取、第二轮录取和随机派位三个阶段录取。

(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招生(具体要求见附件3)

属于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属于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的,按规定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3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滨湖实验学校接收池州高新区企业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四)入学事宜

1.领取入学通知书:2022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2.均衡分班:2022年8月27日

3.正式报名入学:2022年8月31日

七、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0566-3219833

八、投诉电话

0566-2621015


附件:1.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

2.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

3.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

4.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二维码



附件1:

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


一、报名登记(202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一)网上报名: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31日,登录“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报名。【注意:只能报1所学校】

(二)网上报名材料(提供以下七项的其中一项):

1.按住宅房产报名:(1)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2)户口簿(出生证);(3)小学完成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提供材料必须能证明独立产权人(主产权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按户籍报名:(1)户口簿;(2)小学完成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3.按拆迁户报名:(1)户口簿(出生证);(2)原居住地证明(征收协议书)或现居住地证明、搬迁证等;(3)小学完成证书。

4.按保障房报名:(1)户口簿(出生证);(2)保障房证明材料(住建部门的批复文件);(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其他住宅房产证明;(4)小学完成证书。

5.按居住证报名:(1)户口簿(出生证);(2)全家“居住证”;(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4)小学完成证书。

6.按“去库存”报名:(1)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购房子女户口迁入手续,户口簿;(3)小学完成证书。

7.按实际居住非住宅房产报名:(1)户口簿(出生证);(2)城区唯一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3)证明日常居住的水、电缴费凭证;(4)学生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5)小学完成证书。【学校上门核实“实际居住”】

特别提示:(1)无住宅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2)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填报上传户口簿首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3)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还须填报上传学生的出生证,及根据实际情况须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4)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须填报上传权利人页(含房产证证号页);(5)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

二、线上审核(2022年6月1日至7月20日)

(一)第一阶段审核: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区教体局和学校会同公安、不动产登记、卫健、民政、住建、房屋征收等部门对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2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一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二)第二阶段审核:片区内居民子女第一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3日至7月6日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2022年7月7日至7月20日区教体局和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再次进行线上审核。第二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电脑随机派位。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二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不属于“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登记的,请据实修改信息,按“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登记。

三、招生录取(2022年7月1日至8月17日)

(一)线上录取:2022年7月1日至7月20日

片区内居民子女的信息和材料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2日、7月21日至7月22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随机派位:2022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第二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参加随机派位。参与随机派位的为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

2022年8月10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随机派位时间为8月17日上午(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第二轮录取结束后),具体地点和随机派位办法在“招生平台”公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8月18日至8月19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随机派位结果。


附件2:

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


一、报名登记(202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一)网上报名: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31日,登录“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报名。【注意:只能报1所学校】

(二)网上报名材料:主要提供学生户口簿(出生证)、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以及其他须提供的材料。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填报上传户口簿首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还须填报上传学生的出生证,及其他须补充的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

二、线上审核(2022年6月1日至7月20日)

第一阶段审核: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区教体局和学校会同公安、不动产登记、卫健、民政等部门对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2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一阶段线上审核结果。第一阶段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等待第一轮录取。

第二阶段审核: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第一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3日至7月6日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2022年7月7日至7月20日区教体局和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再次进行线上审核。第二阶段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等待第一轮录取。第二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电脑随机派位。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二阶段线上审核结果和学校剩余招生计划。

特别提示:不属于“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登记的,请据实修改信息,按“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登记。

三、更改报名学校(2022年7月23日至7月24日)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招生平台”公布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可在7月23日至7月24日登录“招生平台”修改报名学校。

四、招生录取(2022年7月25日至8月17日)

(一)第一轮录取:2022年7月25日至8月3日

通过审核的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当报名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规定直接录取;当报名的学生数大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2022年7月27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参加摇号的学生名单,摇号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具体地点和摇号办法在“招生平台”公布】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第二轮录取:2022年8月6日至8月17日

第一轮未录取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8月6日至8月7日,登录“招生平台”再次填报报名学校。【再次填报的学校仅限第一轮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

当再次报名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规定直接录取。当再次报名的学生数大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2022年8月10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参加摇号的学生名单,摇号时间为8月17日上午9时,具体地点和摇号办法同第一轮】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8月18日至8月19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随机派位:第二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和第二轮摇号未录取的学生由电脑随机派位。参与随机派位为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随机派位时间为8月17日(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第二轮录取结束后),具体地点和随机派位办法在“招生平台”公布】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8月18日至8月19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随机派位录取结果。





附件3: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


一、军人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足彩胜负14场: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体基〔2022〕12号)的军人子女,须提供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材料(含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子女小学完成证书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2022年6月20日前到区人武部办理相关手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定后,由区人武部在2022年7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安子女。符合公安部、教育部《足彩胜负14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规定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子女小学完成证书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2022年6月20日前到市公安局登记,由市公安局审核后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市教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足彩胜负14场:印发〈池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204号)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须提供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总队(驻地为池州市的可为支队级单位)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子女小学完成证书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消防救援大队登记,并在2022年6月20日前到市消防支队政治处核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符合市教体局《足彩胜负14场:对奋战在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未成年子女重点开展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20〕1号)和区委、区政府印发的《足彩胜负14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实施办法》(贵疫防指〔2020〕69号)规定的2020年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依据市卫健委提供的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名单和医护人员子女的小学完成证书、现居住地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2022年7月3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五、绿卡持卡人子女。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进一步规范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18〕9号)和市人才办《足彩胜负14场: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人才组字〔2018〕1号)规定的绿卡持卡人子女,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绿卡》、子女小学完成证书、现居住地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3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六、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足彩胜负14场:实施新时代“池州英才计划”强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池秘〔2019〕92号)规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含在池高校),引进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子女,须提供企业或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引进培养的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职称、创新成果等)、子女小学完成证书、现居住地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3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七、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符合省民营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合肥市政府、芜湖市政府、徽商银行、安徽民航集团《足彩胜负14场:印发<安徽省徽商服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及<徽商服务卡服务指南>的通知》(皖民营办〔2021〕7号)规定的徽商服务卡持卡人子女,须提供《徽商服务卡》、子女小学完成证书、现居住地证明、子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3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4:


池州市足彩胜负14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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