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繁体版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 登录 | 注册 RSS订阅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 政策法规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23Q/202105-0006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池州市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印发2021年足彩胜负14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贵政办〔2021〕25号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5-31
池州市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印发2021年足彩胜负14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17:33 来源: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贵政办〔202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足彩胜负14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5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足彩胜负14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镇街道、企业、社会公众推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的积极性,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增值,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精准扶持作用,根据《2020年池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池农〔2020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安排范围

1.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

2.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等有关事项。

二、补助标准

根据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

1.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项目奖补。对 2020 年以来新建秸秆收储量(能力)达 1000 吨(含 1000 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 80 万元。奖补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兑付,以省、市财政承担部分为主。

2.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结合我区近两年秸秆收购奖补政策,对经镇街道及区级认定的 2021 年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按下列奖补政策奖补。

1)设点补助。为方便农户出售秸杆,节约成本,减少二次搬运,提高农户积极性,鼓励经纪人在秸杆集中地就近设点收购并就近运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奖补秸秆(油菜、小麦、水稻、玉米)收贮主体每吨150元。

2)运费补助。运送半径小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80/吨;运送半径大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100/吨。

农户直接运送秸秆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或综合利用企业自己设点收购的,同等享受设点收储、运费补助,合计享受补助每吨230元;收购价低于每吨230元的综合利用企业不享受上述补助。

全年分二季审核,分季拨付。

以上补助资金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先行垫付,区级核定公示后按上述补助标准进行结算。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各镇街道与相关经纪人签订的协议,凭结算单据按上述标准补贴给经纪人。

3)镇街补贴。奖补资金安排专项镇街道综合补贴,依据各镇街道与相关收贮企业签订的收购协议及核定结果给予奖补。

区财政补贴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奖补政策。

为切实解决边缘化农村农业承包大户农作物秸秆处理难问题,减轻秸秆收购运输成本,鼓励农业承包大户合理利用秸秆,就近堆肥,充分发挥秸秆堆沤还田效果,对进行秸秆堆沤腐熟还田的农业承包大户(承包面积500亩以上)酌情给予奖补。

3.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奖补。对 2019 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竣工投产的,对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兑付,以省、市财政承担部分为主,其中省财政承担50%

2021年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参展企业补助仍然按照《池州市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池政办秘〔2018212号)文件标准补助。

4.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其他重点事项。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安排原则。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奖补资金实行省与市区共同承担,进一步压实镇街道责任,增强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提高监管的便利性,有效形成政策合力。省、市级奖补资金据实清算,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兑付。

(二)资金分配。资金分配按区级奖补政策并经镇街及区级核定后据实结算。

(三)组织实施。秸秆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按照区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实行主体申报、镇街初审、区级审核制度。

(四)使用周期。区财政按年度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结余的,按照区财政局足彩胜负14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后补助方式,提高资金预算使用的精准性。

(五)绩效评价。区级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全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六)报送制度。各涉农镇街道于当年分二季将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初审汇总并公示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监管方式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涉农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申报及初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量及奖补资金的审核并公示,确定奖补项目和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对奖补资金安排意见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二)强化督查问效。秸秆收储网点及经纪人基本情况由各镇街及时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备案;各地秸秆收购进度(旺季)由各收储企业每月统计上报区农作物秸秆收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作物秸秆收购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收购进度滞后的镇街道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应收尽收。

(三)严格资金管理。区级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审核完成后,要建立奖补资金重点项目档案及相关台账,对拟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等按要求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各秸秆收储企业应按要求做好收储台帐,严禁数量造假,区秸秆收购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失信行为也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