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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池州市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1年我市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所,资助幼儿1917人次,培训幼儿教师324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为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各项目县(区)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项目管理,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市级重点督查、县(区)级巡查、校级自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为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我市将督促各地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要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幼师的培训和提升是关键。《方案》中明确,我市将通过实施“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级落地”的运行机制,统筹组织实施“国培计划”,规划设置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园培训和乡村园长培训五类项目。
(信息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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